甫一听到这则喜讯,网友们可能还回不过神来:不到一周前,大家还在网上给教育部长提期盼,其中就包括请部长“整治教育乱收费”,可就这几天工夫,教育部的相关负责同志却宣布乱收费现象已经解决,连“基本”二字也没有。
按理,在得出这么肯定的一个结论时,是要出具详细数据的。可是,王副司长好像只是从“理论”上进行了推导。其“理论推导”过程如下——
“义务教育阶段实际上大头都已经免了,可收的费用已经很少了……而且这些项目要得到批准,并且采取及时结算、自愿量力、不盈利的原则进行。其他一些未经批准的收费项目,现在是不允许的。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查得也比较紧,应该说,这些年乱收费的问题已经得到解决。而且随着国家对义务教育保障力度的加大,学校也失去了进行不合理收费的土壤,再加上我们依法加大规范的力度,所以乱收费问题现在逐渐淡出教育发展的历史舞台。”
实行义务教育全免学杂费,国家有关部门查得紧,乱收费就没有土壤了?不妨回顾一下2006年4月,时任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在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目前,产生教育乱收费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在高压形势下取得的治理成果还不巩固、还很脆弱,稍一放松就可能反弹。一些地方乱收费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有的学校还很严重……决不允许‘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难道说三年时间,教育部就取得了突破性成就?2008年7月4日,审计署发布公告,公布了对54个县过去近两年时间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调查情况,发现部分地区存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等四大问题。其中仅仅在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问题上,审计署就详细列出了19个违规收费项目,其基本特点是,不允许的收费照样收,或变相收,“自愿”变为“被自愿”的捐赠与赞助。对于这些问题,王副司长拿得出“已经解决”的证据吗?
其实,即便是从“理论上”推导,乱收费的土壤也是广泛存在的——我国各地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到位了吗?现行的以县乡财政为主体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机制,有利于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吗?政府部门不履行教育投入责任、纵容学校乱收费的行为得到严肃处理了吗?受教育者权益得到了有效的机制保障吗?如果上述问题无法解决,要治理教育乱收费这一顽疾,显然还任重道远。
无视客观现实,臆想乱收费问题已经得到解决,这是政绩思维与懒政思维的综合表现。人们所担忧的是,有关官员依据这样的认识,满足于臆想的教育盛景,很难真正直面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治理。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也就成了“办自己认为满意的教育”。期望新任教育部长,不要被下级提供的这种情况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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