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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 涉及重大案件市长应诉

    日期:2009-11-12     作者:邓新建    阅读:873次
 在今天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依法行政专题调研座谈会上,副市长李荣灿表示,今后对涉及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案件,以及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等,将逐步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这意味着,今后广州市市长也将可能出庭应诉。

据了解,目前对于很多行政案件,实行的都是代理人出庭应诉制度。李荣灿说:“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这意味着今后广州市市长张广宁都有可能出庭应诉。”

据介绍,广州将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李荣灿表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要尽快出台并认真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强化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探索后评估制度,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要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配套制度建设,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制定公示、听证程序规则,规范听证程序。

在加强政府制度建设方面,广州将进一步完善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制度,尽快完成《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的修订工作,全面拓宽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的渠道,提高公众参与实效。要探索建立政府立项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推行实施效果后评估制度,加强立项时对立法过程成本、实施后的执行成本和社会成本的分析、论证。

在提高依法处理矛盾纠纷能力方面,李荣灿表示,要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完善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行政复议简易程序、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和论证制度,规范行政机关应诉行为,对涉及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案件,以及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等,逐步推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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