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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拘留所推进新模式 由"看押型"向"矫治型"转变

    日期:2009-11-12     作者:于呐洋    阅读:748次
 “回顾拘留所近10年来的发展道路,其实质就是管理教育工作模式的探索之路。拘留所的管理教育理念从重处罚轻教育向管教并举转变,管理模式由‘看押型’向‘矫治型’转变。现在,我国拘留所的管理教育模式已走向成熟。”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局长赵春光在今天结束的全国拘留所管理教育工作现场会上这样说。

据悉,拘留所管理教育新模式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五个特性上:严格周密的安全防范机制———体现强制性;宽严有度的分级管理机制———体现行政性;丰富多样的教育矫治机制———体现教育性;规范有序的执法管理机制———体现规范性;以人为本的权益保障机制———体现人文性。“公安监所执法的强制性并不排斥执法的人文性,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和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赵春光说,要坚决杜绝牢头狱霸现象,严防被拘留人被欺侮、体罚、虐待,禁止强迫或变相强迫被拘留人劳动,对患病者要及时给予治疗。

从2006年开始,全国拘留所开始实行等级化管理,各地拘留所按照等级评定办法的要求,改善了基础设施,调整了民警队伍,规范了管理工作。等级评定开展3年来,各地共评选出78个一级所,拘留所达标率从2006年的30%提高到2008年的50%。

“今年,要把管理教育新模式的实行及成效作为等级化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后凡是没有实行管理教育新模式的拘留所一律不得评为三级以上拘留所。”赵春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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