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文调整电信资费 固话资费将实行上限管理
日期:2009-11-25
作者: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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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改革部分电信资费管理方式,对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实行上限管理。
这次改革主要调整的是上述电信资费的价格管理形式,不涉及具体资费标准的调整。《通知》规定,本地固定电话业务的基本月租费和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以及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俗称“无线市话”或“小灵通”)业务基本月租费和本地网通话费的资费,由现行政府定价改为实行上限管理。
上限管理具体是:电信企业应当至少向用户提供一款与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结构、计费单位相同,且各项资费水平均不高于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方案。现行标准资费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1年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时确定的本地固定电话的基本月租费、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以及现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的基本月租费、本地网通话费的标准资费。同时,电信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制定其他资费方案,自主确定资费结构、计费单位和资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