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后军的代理律师张起淮指出,厦航多次拒载范后军、通过媒体对范后军评价等行为,均无法律依据,且是厦航利用单方面的强势地位实施的,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都严重影响了范后军生活、工作。上述行为中的某些词句、语言以及动作本身,就具有贬低范后军人格的效果。
张起淮还指出,范后军曾与厦航有过激烈冲突,并不能全部归咎于范后军;厦航不积极疏通、合理解决问题,而仅仅靠一味的强制、强硬措施,更是形成双方冲突的主要原因。他希望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支持范后军一审的诉讼请求,并由夏航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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