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春园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党建工作促进律师业务蓬勃发展。2004年,该所被省司法厅确立为“区域经济法律服务示范单位”,2005年被省司法厅授予“湖北省第三届十佳律师事务所”,2008年被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湖北春园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5月,2003年底改制为合伙所。党支部现有党员19名,占律师、实习律师总人数的50%以上,均具有法律(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为加强所支部组织建设,2003年11月,区司法局党组根据春园所改制的实际情况,及时对所党支部成员进行了调整。调整采取合伙人与支部成员“双向进入,交叉兼职”的办法,支部成员与党员合伙人尽量一致,让支部委员会决议基本就是合伙人的意见,以便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力;其次是科学划分党小组,根据党员律师业务特长和专业领域,将每个党员划分入具体的党小组,并切实开展党组织活动;第三是在支部成员之间,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党支部书记王波、副书记张志全及支部成员,带头严格要求自己,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为春园所其他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作好表率,逐渐形成具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领导集体。
几来年,春园所党支部根据社会和形势发展的需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落实党建活动阵地“五个一”,即:一间党员活动室,一面党旗,一块党支部招牌,一个宣传橱窗,一套电化教育设备。同时,党支部不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集中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在党组织活动形式上,所党支部不拘形式,坚持每年开展献一份爱心,广泛开展助贫、助困和法律援助活动;组织一次集体旅游、健身活动;检查一次身体,切实关心党员律师身体健康;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进一家社区或者企业,真正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等“八个一”活动,提高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该所常年在有关媒体开办普法专栏,无偿为基层群众答疑解惑,每年免费为社会弱势群体解答法律咨询2000多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00多份,深受基层群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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