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一审宣判时,韩兴昌当庭表示上诉,庭后递交上诉状。后又向法院书面申请撤回上诉状,认为一审判决是客观、公正、适当的,表示为自己一时糊涂和冲动所实施的诽谤行为感到无比的悔恨,愿意承担因自己的错误所导致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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