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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律师代理官司遭事主敲诈 事主获刑

    日期:2009-12-10     作者:刘杰 通讯员张俊    阅读:2,489次
 李某冒充同名律师为周某代理官司,却遭对方勒索2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昌平法院判定周某犯有敲诈勒索罪。

    去年6月,李某冒充一家律师事务所与他同名同姓的律师,为周某代理民事案件,收取1.3万元的代理费。案件审理中,周某发现李某的骗局后非常气愤。3月8日,她和朋友王某在昌平区一家商场路边,将李某劫持在出租车内要求返还代理费1.3万元,同时另索7000元。李某遂让妻子往账户汇入2万元。此后李某报警,警方将两嫌疑人抓获。法庭审理后认为,周某和王某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其有悔过表现,从轻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1个月,王某有期徒刑10个月,同时判令周某退还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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