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的问题还没搞清楚,就先搬出律师的一大堆说法,什么“即使农民在网站上反映的问题属实,也是违法行为”,什么“杨××如果违法,被追究将是另外一个案子的事,建网站的人也还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免责”,如此“真相未出来,惟有律师高”的思维,仿佛村民都是十足的法盲或者傻子似的。
稍谙世事的人都应该知道,像报道所说的“因对该村官的问题在6年里投诉了不下百次却没有结果”的事,这已经成为我国广大农村一种见怪不怪的现象了。从某中意义上说,都是地方政府对某些村官缺乏科学到位的监管,或者出于某种利益关系对村官实行了保护,才把农民朋友逼到如此违法乱纪的“死角”上去。
农民朋友既是在如此特殊的政治生态环境下才出此下策建网站,他们为了反腐已经拿出很大牺牲利益的勇气了,我们为何就不能视特殊情况而作特殊考虑或对待?比如让律师缓一步“出场”,岂不是更有利于搞清楚“幕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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