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我国首个食品防护国家标准有望出台 已通过审定

    日期:2009-12-25     作者:左娅     阅读:776次
 记者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由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的国家标准《食品防护计划及其应用指南 食品生产企业》近日顺利通过审定,有望于2010年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成为我国第一个食品防护的国家标准。

该标准将指导企业应对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故意污染食品、形成“行业潜规则”等非传统食品安全问题,如三聚氰胺事件等。内容包括指导企业收集和识别本行业的故意污染信息,建立合格供应商评价机制,降低原辅料被故意污染的风险;指导食品生产企业预防产品和生产过程受到人为蓄意破坏和故意污染的情况,通过建立健全内外部沟通机制,从根本上消除发生蓄意破坏的不稳定因素;指导企业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具有行业普遍性的污染行为等。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