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三八医院起诉称,今年年初医院斥巨资推出以“搜索史三八、美丽在眼前”为主题词的广告,收效却甚微。他们调查后发现,在百度搜索引擎输入“史三八”后,虽然跳出的是“史三八幸福”,但链接进入的却是伊美尔公司的网站。史三八医院因此诉诸法庭,要求伊美尔医院和百度公司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2万余元。
朝阳法院经审理查明,在被诉的百度旗下的三家公司中,百度搜索引擎网站中的竞价排名业务的实际经营者为百度时代公司,与另两家“百度”无关。
法院认为,史三八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伊美尔擅自用其字号作为关键词参加“百度竞价排名服务”,误导了消费者,这种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且显然挤占了史三八美容院在互联网领域的市场利益。法院认为,“竞价排名服务”能直接为经营者带来商业利益,同时也已经在搜索结果中加入了人工干预因素,因此这种服务不能完全等同于搜索引擎网站进行的自然搜索。
法院判决认定,百度时代公司主观上存在过错,客观上帮助了伊美尔美容院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与伊美尔美容院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据此,法院判令伊美尔、百度时代共同赔偿史三八经济损失10万元,合理费用3万余元。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