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承德市双滦区自2005年4月被确定为河北省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单位以来,按照“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效能运作、高质量教育、高要求管理、高水平服务”的全新理念,采取有效措施,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机构、社会保障、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四到位”。截至今年2月底,双滦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45人,解除矫正59人,至今没有一人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今年2月25日,承德市双滦区委、区政府从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地位,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出发,决定在双滦区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区社区矫正管理局与区司法局合署办公,社区矫正管理局内设管教科和办公室。在乡镇(街道)下设社区矫正管理所,实行社区矫正管理局与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体制,以社区矫正管理局管理为主。2010年,区财政局为社区矫正管理局划拨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经费20万元。以后,按接收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每年2000元的标准将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据介绍,在县(区)挂牌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在乡镇(街道)挂牌建立社区矫正管理所,这在全国属于首创。
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副司长谢玉妮、河北省司法厅厅长李益民参加了昨日的挂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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