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北京拟问责政府人员轻微行政过错

    日期:2010-04-01     作者:郭爱娣    阅读:1,179次
    31日,北京市政府公布今年的43项立法计划。其中,《实施价格听证会制度的规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4部政府规章将废止。针对政府工作人员轻微过错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将进行立法调研,根据调研情况择机立法。

2010年市政府立法工作总体安排立法项目43项。其中,年内拟完成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5项,包括《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消防条例》等;安排调研项目12项。

制定、修订、废止政府规章12项。根据立法计划安排,今年本市将废止《实施价格听证会制度的规定》、《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罚款处罚办法》以及《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对《节约用水办法》、《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等政府规章进行修订,并制定《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等。

同时安排政府规章调研项目14项。包括《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土地储备办法》《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