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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政法机关全面实施“阳光执法” 案件进展短信告知

    日期:2010-04-08     作者:潘从武    阅读:1,184次
   “重视新闻媒体公开,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主动发布执法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对重大政策的制定或调整、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或事件,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公布。”这是宁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近日出台的《宁夏全区各级政法机关深入推进“阳光执法”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的。

据宁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该《意见》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要求政法机关必须公开的内容共计67项,涵盖了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主要职能。

《意见》规定了公开方式,要求政法机关应在主动公开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依当事人申请公开制度。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日内予以公开。

具体的公开方式除了重视新闻媒体公开外,《意见》还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同时要重视网络系统公开,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执法办案新机制,实现执法活动全程在线管理。搭建人性化执法信息反馈平台,把传统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与灵活简洁的提示结合起来,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告知当事人、犯罪嫌疑人近亲属案件办理进展及处理情况,提高执法信息公开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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