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家省级案件管理中心正式启动
日期:2010-04-09
作者:马倩如
阅读:1,022次
全国首家省级案件管理中心在山西省检察院成立,并于4月1日起正式启动运行。
据介绍,山西省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对各项执法办案活动实施源头控制、全程监管,对检察业务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统筹管理,主要可概括为“五个统一”:统一受理、分配、流转案件,控制案件进出口;统一管理、出具法律文书,动态监督办案环节和诉讼程序;统一受理和办理当事人、委托律师、相关单位等对检察机关作出具有结论性决定提出异议的案件,对交办、督办案件及社会反响强烈、事实定性发生变化等案件进行实体审查,纠正错误决定;统一对查封、扣押涉案款物进行管理、处置,依法规范查封扣押行为;统一对本院执法办案进行质量评估,对下级院检察业务综合考评,科学引导检察人员正确处理办案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关系;统一对检察业务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总结办案运行规律,为检察长、检察委员会提供案件的准确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