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查明,陆勇自1997年开始,任阜矿集团新邱矿多种经营公司岗西井保卫干事。其先后多次从岗西井火药库领出火药100箱,合计2400公斤卖给了张玉达。
法院认为,尽管陆勇从归案到判决,始终拒绝供认犯罪事实,但其非法买卖爆炸物的事实有多名证人证言证实,还有被告人张玉达的供述、爆炸物品运输单、财务凭证等书证,且证据之间相互印证。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