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4月11日,深圳市铁路公安处召开会议并下通牒:严禁警车乱闯红灯、占道停放、占用公共汽车道等行为,一旦发现将下发《公安督察通知书》进行问责。
深圳铁路公安处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要求,任何用车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警车牌证或将警车、牌证转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驾驶警车必须遵守交通信号标志,服从交警管理,不得占道或不按泊位乱停乱放车辆,不得滥用警灯、报警器,非执行紧急公务不得超速行驶;严禁警车私用,非因公务不得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或指定停放区域外停车过夜;不得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葬礼或为社会车辆带路开道。
对此,该处专门制定了考核办法,增设“警车外借、民警酒后(欲)驾车、无证驾驶警车”等多种一票否决情形,严令禁止警车私用和民警触及涉案车辆违规使用。
据悉,早在今年3月底,深圳市警方就表示,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从3月31日起至11月底,在全市持续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使用专项治理行动。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