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介绍,中央各有关部门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力度,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各地也进一步落实法律援助的政府责任,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建立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
据悉,截至2009年底,各级法律援助财政拨款达到7.5亿元,同比增长11%。全国已建法律援助机构3274个,比2008年增加6个。这些机构去年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4万多件,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3万多件,同比增长22.8%。
去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安排5000万元支持法律援助事业,用于开展针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家庭权益保障以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
据了解,这一项目每年可以资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2.5万件,将有效缓解政府财政资金不足与法律援助需求量不断增加的矛盾,促进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赵大程表示:“法律援助作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手段,必须着眼于推动党和国家有关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落实,有效运用法律赋予的职能和手段,促进解决困难群众在就医、就业、就学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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