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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聚焦

中国人民大学成立律师学院

    日期:2010-04-27     作者:蒋安杰    阅读:2,597次
    4月26日上午,我国第一所由高校法学院创办的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正式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等出席律师学院成立大会。来自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的领导、各省律师协会代表、英国律师学院代表以及国内外多家律师事务所的业界代表一同参加了此次盛会。

   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与法学院属于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律师学院隶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与律师学院名誉院长、原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祝铭山,律师学院顾问委员会主任、原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任继圣,律师学院顾问委员会副主任,原司法部副部长肖建章一同为律师学院揭牌。人大法学院78级校友徐建律师担任首任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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