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建立并落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后 7年以来1145人受党纪政纪处分

    日期:2010-04-29     作者:陈丽平    阅读:1,143次
    有关部门建立并落实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2003年以来,对1145名负有领导或者直接责任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责成12个因一年内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3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份向国务院作出了检查。

这是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今天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报告时介绍的。

孟建柱说,国务院安委会每年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专门部署,由公安部会同1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定实施了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三加强”(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的工作措施。公安、交通运输、气象部门建立了道路交通气象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公路交通气象信息和交通安全预警信息。交通运输部门构建了部、省两级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加强了路网运行监测与路况信息发布工作。公安、卫生部门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完善了道路交通事故快速抢救机制。公安部制定了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规定,建立了以消防、交警为主的应急救援队伍,完善了部门、警种联动协作机制和应急救援预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完善了指导和督促检查机制,对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省份及时进行通报和约谈。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