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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通过考试不能任职 荆门公安设奖激励民警学习

    日期:2010-05-05     作者:胡新桥    阅读:1,477次
   5月3日,20名湖北省荆门市刚刚入警不到半年的特警走进当地一家报社,感受记者工作氛围,学习与人沟通技巧。

    去年7月,荆门市公安局开展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活动,30名青年民警经过笔试和面试脱颖而出;8月,全市700多名民警参加交警、监管民警执法资格认证考试;11月,对全市20多名公安局长、支队长进行信息化操作考试;而更难得的是,全市公安机关先后有17名民警自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在荆门市公安局,不学习不能进步,不学习不能重用,不通过考试不能任职。民警参警上岗,必须具备执法初级资格;担任案件主办人、晋升执法警种科所队长职务的,必须取得执法中级资格;评选公安法律专家型人才必须具备执法高级资格。每年,荆门市公安局都要组织警事技能、执法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能力的“三考”,考民警的警事技能、执法能力和信息化应用能力。凡未取得信息化应用资格的,评先和晋升职务时一票否决。

    文守君是荆门市东宝区龙泉刑侦中队长、破案高手。工作之余,他在互联网上实名开博,撰写百余篇博文,宣传公安工作,教育市民防盗防骗,征集办案意见和办案线索,引来数万网民的点击,被网民尊称为“刑警牛哥”。今年3月,文守君被授予荆门公安机关“学习型民警”称号。

    为激励主动学习取得一定成绩的民警,荆门市公安局制订了相应的奖励措施,设有自学成才奖、司法考试奖、调研科研奖,对利用业余时间获得硕士以上学位、通过司法考试者予以一定奖励,对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取得科研成果的民警,也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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