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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规:实名制记载就业失业

    日期:2010-05-05     作者: 杨一苗    阅读:583次
陕西省日前出台《关于开展就业实名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从今年起在西安、铜川、安康试点就业实名制,通过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来全程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的状态。

目前,陕西省各地就业统计、信息收集等方面的手段比较落后,就业供求信息时效性不强,不能及时、客观反映市场供求变化情况。记者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即将实施的就业实名制,将建立劳动适龄人口、外来就业人员就业失业信息资料库,并可提供各种条件查询,数据更新时间最长为半个月。

此外,陕西各市将建立健全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及就业和失业统计分析制度,并尝试建立就业预警制度。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应以街道或乡镇为单位,依托社区及行政村进行调查统计,建立动态监测机制。

据了解,陕西省还将为符合规定的所有就业和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发放《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逐步实现个人就业与失业状态信息、享受相关政策补贴信息、享受相关创业扶持政策信息等业务之间的信息对接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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