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河南省有效防止民转刑案件1595起,防止群体性事件1276起,一大批陈年积案、“钉子案”、“骨头案”得到较好解决,全省涉法涉诉进京非正常上访大幅度下降。
河南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自2005年以来,河南省每年以抓好十大实事作为解决民生的重要抓手,出台多项惠民政策,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的文件,从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综治机构组织协调、部门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同时,河南省全力加强大调解组织建设,全省2358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规范化的综治工作中心,整合了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人民法庭、武装部等部门力量,建立了社会治安联控、矛盾纠纷联调、重点工作联动、突出治安问题联治、基层平安联创的“五联”工作平台。综治工作中心主任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并设一名专职副主任,公安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信访办主任、人民法庭庭长、武装部部长兼任副主任,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维护社会稳定力量的组织领导和部门间的协调,形成基层维护社会稳定的整体合力,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
另外,河南省通过健全制度,逐步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了信息预警制度、定期集中排查制度、调解处理制度和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等,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全省158个县(市、区)党政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6.5万批次24.6万人次,现场解决1.8万起,批办处理4.3万起,到期办结率达到98%,群众满意率达到89.3%。由于大量的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近年来,河南没有发生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治安案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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