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临时取消,准备去深圳参加庭审的李先生等3名律师险些误事。为此,其将海南航空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先生等3人要求被告航空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12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改航班的机票费840元、交通餐费500元。
法庭上,海航代理人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他表示,从当天下午开始,深圳机场处于雷电区,且雷电天气一直持续到当天晚上11点半。深圳机场为此采取了临时航空管制,导致飞机不能起飞。
该代理人还认为,由于事件系航空管制和天气的原因造成,因此海航不应承担责任。而且,海航已经为旅客提供了餐饮和住宿,已经尽到了义务。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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