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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有行贿记录者3年内不能参与政府采购

    日期:2010-05-14     作者:张钦    阅读:934次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14日通报说,今后凡是在检察院行贿查询系统中有记录的供应商,3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

“供应商必须将检察院出具的告知函列入招标文件,以备查证。如果有行贿记录,供应商将在3年内不准进入宁夏政府采购市场。”自治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雷婕说。

这项5月份正式实施的政策还规定,检察院出具的有无行贿记录的告知函有效期为1年。但是,如果在有效期内供应商被发现行贿,有关部门仍然会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的资格。

一项数据显示,2009年宁夏政府采购的规模为32.6亿元,预计2010年政府采购规模在35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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