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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安拟推行派驻法制员制度

    日期:2010-05-28     作者:莫小松 常鑫    阅读:1,693次
   近日在柳州结束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总结并学习推广柳州市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经验,部署开展全区下一步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梁胜利在会上强调,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梁胜利强调,全区公安机关要做到“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刑讯逼供或违法使用警械、武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殴打、体罚、虐待被审查、监管人致其重伤、死亡的事件;不发生因重大执法过错,或因明显处置不当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引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不发生在办案环节或监管场所被审查、监管人非正常死亡、脱逃的事件;不发生因重大执法过错,或因信访问题处理不当被省级以上公安机关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

此外,年内还要实现六个目标:完成执法场所和关押场所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定各警种各执法岗位规范标准;建立网上办公办案新机制;推行派驻法制员制度;加强视频监控督察系统建设;做好民警执法规范化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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