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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公布

    日期:2010-06-12     作者:刘铮    阅读:2,887次
   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11日以公告形式,公布国家及各省区市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

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积极争取社会公众对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支持,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国家统计局的举报电话是010-68512113,举报电子邮箱是fgjc@stats.gov.cn。各地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已在国家统计局网站(www.stats.gov.cn)上公布。

这位负责人表示,应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接听、接收举报电话和举报邮件,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登记、报告工作。对于举报对象明确、举报线索清楚具体的,应当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举报情况和举报人的情况要依法严格保密。对于重大举报材料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由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联合部署的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5月中下旬,宣传动员;6月,开展自查;7、8月,组织抽查;9月,进行整改处理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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