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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清理整治违规宠物犬

    日期:2010-06-12     作者:梁书斌    阅读:748次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哈尔滨城市居民饲养宠物犬数量急剧增多,养犬干扰他人生活、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为此,哈尔滨市警方决定加强犬类管理,对违规养犬进行清理。

    据警方介绍,哈尔滨市城区内不得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违者警方将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对宠物犬予以捕杀;携犬外出必须系犬链,外出时间为19时至次日6时,其他时间不得携犬外出;携犬不得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犬类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警方将依法予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警方将依法对伤人犬予以捕杀。

    6月11日,哈尔滨市警方责令一市民将饲养的大型犬白熊带离城区,并对16名在禁止携犬外出期间出行的携犬市民进行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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