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0日,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财务委员会主任孙卫星、财务委员会委员郑振辉、周红、办公室主任刘葳一行来沪交流,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财务委员会副主任尹燕德、监事许强、秘书长万恩标、办公室主任陈东等接待。
双方就两地律师收费标准的制定情况、执行情况、律师“税收”制度的情况、团体会费的收取标准及财务委员会的职责、履职经验等进行了座谈,就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深入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