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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曝光首批限制高消费黑名单

    日期:2010-10-25         阅读:1,929次
“老赖”故意欠钱不还,将不能乘飞机,不能坐软卧,不能买房买车,不能旅游度假……连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也将被限制!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拒不执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将导致8类高消费行为被限制。

10月22日,南京玄武法院召开媒体通报会,曝光了南京首批进入限制高消费“黑名单”的单位及个人,名单共涉及10名个人、3家企业,欠债总额达563万余元。这是《规定》实施以来,南京法院发出的首批限制高消费令。

“老赖”不得进行这8类高消费

乘坐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旅游、度假;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注:被执行人为单位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等,不得以单位财产实施上述行为。此外,还不得以单位资产为其他人担保,不得开新公司或在其他公司任法人代表等。

22日,玄武法院曝光了一批“老赖”(表一),欠款最多的是江苏农垦建设有限公司,欠240多万;欠款最少的是龙蟠中路97号56幢楼的于金华,16414元。

在还钱前,“黑名单”上的“老赖”不得有8类高消费行为(表二)。若违反规定,一经发现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司法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玄武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耿辉表示,欢迎群众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25—85478322。

通报会一结束,法官就带着媒体记者到“老赖”所在的小区一一“贴单子”。记者跟随的一组,被执行人分别叫杨任华、王艳阳,家住玄武区鱼市街10号。杨家无人。法官将“限高令”和《限制出入境决定书》贴在门上,很快就有居民过来看个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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