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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司法拍卖“新规”:竞买人可向银行“按揭”

    日期:2010-11-01     作者:朱薇    阅读:1,318次
    记者31日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提高司法拍卖的成交率和成交价,司法拍卖将引入银行“按揭”制度,以解决部分拍卖标的物中部分竞买人资金不足的问题。此外今后在重庆,竞买人还可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电子竞价参与司法拍卖。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技术处处长张继锋介绍说,传统司法拍卖实施过程中,基本上要求竞买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支付标的物成交价款的全款。由于支付全款方式,对竞买人资金要求较高,同样的不动产,可提供银行融资与不可提供银行融资,在成交价上会有较大差距,无法实现拍品价值的最大化。为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出台相关施行办法,将在司法拍卖中引入金融机构按揭等融资服务,以解决部分拍卖标的物中部分竞买人资金不足的问题。

与此同时,重庆此次出台的司法拍卖“新规”还规定,今后司法拍卖将试行在互联网上进行电子竞价的方式。张继锋介绍说,重庆的司法拍卖在全国率先引入了电子竞价方式,但目前仍局限于局域网上的电子竞价,仍存在如需要专门的竞价室、外地竞买人竞买成本增加等情况,通过采取互联网上的电子竞价方式,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拍卖成交率和增值率。

据悉,重庆司法拍卖引入银行“按揭”制度和采取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将在今年年底前在全市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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