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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建立法官律师良性互动机制

    日期:2010-11-05     作者:张豪     阅读:1,858次
 
南阳建立法官律师良性互动机制 法官不得违规私见律师

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法院与南阳市司法局出台了《关于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法官受理案件后,不得违规、私自会见律师、当事人。

意见规定,对律师申请调取证据并提供线索的,法官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推诿;不得为律师打听案情、疏通关系;不得让律师报销应当自己或法院负担的各项费用;不得向律师借用交通、通讯工具,接受宴请、旅游等。律师不得以与法官具有亲朋、师生、同学等关系为由招揽业务、干扰案件审理;不对外发表影响审判进程、损害法官声誉、影响司法权威的不适当言论。。

南阳中院与南阳市司法局还就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正常沟通联络制度,定期交流、通报律师执业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共同研讨办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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