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法治聚焦

法治聚焦

重庆出台市政设施管理条例解决“停车难”

    日期:2010-11-09     作者:刘湛     阅读:1,366次
昨天(8日)颁布的《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据相关部门统计,重庆目前有47万辆机动车,而停车位仅有34.5万个,停车位硬缺口达12.5万个。新出台的《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降低了城市公共停车场的准入门槛,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凡停车场出入口、停车带、通行道等符合设计要求;具有与停车场规模相适应的专业管理人员;配置必要的照明、消防、通讯设备和其他经营管理设施;有车辆停放、安全保卫、消防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场所,均可经营停车服务。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指出,今后将在公共停车场个的建设用地供给、资金支持、政策扶持等方面努力推动制度完善,以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建公共停车场。

由于重庆目前停车矛盾突出,需靠设置部分临时占道停车点缓解停车压力。《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对此做出规定,市政行政主管部门要以严格控制占道停车点总量为原则,并划设规定车型的停车泊位标志,有停放时段限制的应当标明停放时段。对占用人行道设置临时停车泊位的,限定停放时段,并对地面进行加固处理。同时,还规定临时占道停车点的有效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延长和扩大临时占道停车点的使用期限和面积,严禁临时占道停车点变相成为永久性停车点。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