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09年,云南发生集体上访或“怠工”案例248件,涉及职工9774人。其中因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问题引发的案例178件,占72%。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被认为是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必然要求。
云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卢正国表示:工会作为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推动解决职工工资分配问题上责无旁贷。“企业不愿谈,担心利益受损;职工不敢谈,担心被解雇;代表不会谈,相关政策不熟悉,经验技巧不丰富!”这个“三不”现象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难点,是一个必须跨过的障碍。由上级工会组织代替职工与企业谈判,不但避免职工不敢和企业谈判的情况,还可以解决企业工会因隶属企业不敢去谈的问题;另一个办法就是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团,由区域内的劳资关系专家、政府相关人士等组成,帮助企业与员工进行工资协商。
据记者了解,在昆明市,由于物价上涨而薪金难涨等因素,工薪阶层生存压力不断加大。节衣缩食也只能是权宜之计,如果物价继续上扬,而薪金不涨,可能会导致更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出现。有专家表示,通过把工会主席培训成“谈判专家”,有利于在物价上涨的时候为职工出面与资方谈判,给职工加工资,减轻职工的生存压力;同时,遇到经济不景气,企业遇上困难的时候,也可以同职工谈判,有条件削减员工福利,减轻企业的负担和压力。
据悉,云南省总工会希望今年内实现全省企业40%以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2011年达到60%以上,2012年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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