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检察与律师共商协作
日期:2010-12-10
作者:佘建中 卞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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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8日,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与常德市司法局、常德市律师协会在常德市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会议由常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奔红主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海波、常德市司法局局长胡云武出席会议并讲话。
这次会议是根据《关于建立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与常德市司法局、常德市律师协会工作协商机制的规定》而召开的。年初,常德市人大代表向市人大提交议案,提议在检察机关和律师协会之间建立沟通机制。常德市检察院接到该议案后,立即进行调研,并主动联系该市司法局,在全市检察人员、律师之间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工作协商机制的规定》。根据文件要求,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与常德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建立了协商机构,并对检察人员与律师的交往行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信息通报、检察人员与律师学习培训、律师权利保障、定期联席会议等作了详细规范。
会议上,常德市检察院反贪局、反渎局负责人通报了前段时间侦查部门执行该文件的总体情况,三名律师代表就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问题作了发言。律师代表既肯定了检察机关在保障律师正当权利方面作出的积极努力,也指出了当前律师会见难对律师执业形成的影响等一些现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