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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实行森林防火“黑名单”制度

    日期:2010-12-20     作者:陈忠华 晏国政    阅读:1,664次
       记者从20日召开的山西省冬季森林防火视频会议上了解到,这个省将实行“森林防火重点治理县(市、区)管理制度”,把森林防火重点治理县的名单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文件通报全省。

山西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副省长刘维佳说:“这个名单也等于是个‘黑名单’,我想越少越好,没有最好。”

刘维佳表示,今后凡是发生重大以上或者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森林火灾的县、因森林火灾造成一定数量人员伤亡的县、一年或一个防火期内多次发生森林火情火灾的县以及国家和省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县,将被列为“森林防火重点治理县”进行管理。

山西省要求,列为“森林防火重点治理县”的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每半年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当面汇报一次整改情况,由省监察厅对“森林防火重点治理县”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林业局局长进行约谈,取消该县参加综合性先进集体评选资格,县政府、县林业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整改期间不能评先评优,不能提拔重用。同时在森林防火项目资金安排上予以调控。

今年前11个月,在不利气候条件下,山西省监测到的森林火情火灾指标均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全省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但综合分析气候条件等各种因素,今冬明春该省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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