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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将清理歧视 农民工城镇居民享平等就业权

    日期:2010-12-24         阅读:1,668次
  记者23日从正在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获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将继续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努力促进农民工体面劳动、融入城市有尊严地生活。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让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有平等就业机会

今年,全国162个县及部分乡镇(街道)开展了基层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试点工作,城乡公共就业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

报告表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清理就业歧视政策,改善就业环境,保障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

据国家统计局监测调查显示,今年二季度末,全国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总数为1.57亿余人,比上年同期增长4.2%。

今年29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今年以来,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平均为24.1%。据国家统计局监测显示,今年二季度,外出务工劳动力平均月收入为159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7%。

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共立案处理农民工劳动报酬争议案件5.2万件,涉及农民工7.7万人,审结案件涉及金额7.7亿元;6月到7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四次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处违法案件9.44万件,为15.87万人补发工资和经济补偿金2.64亿元。

多地探索促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

目前,公安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就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论证。

报告指出,今年以来,各地积极探索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农民工在就业地落户工作取得了新进展。6月,广东省出台了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指导意见;7月,重庆市印发了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试行办法。上海、重庆、成都、深圳等地探索实行居住证制度,凡领取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求职务工、社会保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当地市民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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