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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民警执法办案全部“晒”在网上 办案情况随时抽检合格率达99.71%

    日期:2010-12-31     作者:台建林    阅读:1,544次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座谈会上,陕西省延安市公安局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这项荣誉与延安市公安机关网上执法管理系统的运转密不可分。该系统运行一年多来,全市3000余名公安民警执法办案从纸笔运作迈入网络时代,在办理的15974起各类案件中,合格率达到99.71%,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中排名首位。

2009年9月,延安市公安局集中开发出执法岗位职责管理、网上执法档案、网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多个应用系统,为网上执法管理系统在全市13个县区公安机关的推广应用铺平了道路。

“我们所离分局60多公里,而且全是山路,单程跑得快也得一个多小时,以前办理一起刑事案件,受理、取证、立案、拘留等环节都需要分局领导审核签字,不跑个几趟根本不行。现在这些程序全部在网上进行,顺利的话几个小时就能办完。”宝塔分局临镇派出所民警韩勇说。

延安市公安局局长牟晓良告诉记者,网上执法管理系统除了能提高民警执法办案效率外,最重要的是实现了执法过程的精细化、流程化、标准化。民警执法办案全部上网操作,执法过程成为流水线,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被精确到执法过程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同时,民警执法情况将被系统自动记载,全部“晒”在网上,法制民警可以像流水线上的质检员一样,随时抽检民警办案情况。由此,民警的执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监督、管理和约束。

“执法过错网上举报”是延安市公安局专门为接受群众监督开辟的“绿色通道”。凡是认为民警执法有过错的群众,都可登录延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举报,确有执法过错的将由纪检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今年以来,市局共接到群众有关民警执法的网上投诉和举报16条,全部予以受理。对由群众对执法工作不了解而造成的“误会”,及时向群众进行解释说明;对确实存在民警执法过错的,全部予以了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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