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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出台政协委员考评新规 不达60分劝辞

    日期:2011-01-06     作者:贺勇    阅读:1,927次
   “优秀的政协委员会得到表彰,不合格的将被撤销委员资格。”5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政协副秘书长李建康告诉记者,从今年1月1日起,该市政协将根据新出台的《呼和浩特市政协委员履职考评暂行办法》,对委员们的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据李建康介绍,过去,少数委员经常缺席政协会议和活动,有的委员既不撰写提案,也不发表意见建议,基本不履职。针对这种情况,呼和浩特市政协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呼和浩特市政协委员履职考评暂行办法》,为委员履职设置了6条“硬杠杠”。去年12月23日,该《办法》经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新出台的考评办法,呼和浩特市对委员履职情况实行量化动态管理,每位委员每年年初自动获得基础积分100分。委员有以下6种情况的,给予扣分:凡未经准假无故缺席市政协全委会议的扣40分,因故请假未出席市政协全委会议的扣20分,市政协全委会议期间,缺席一次大会的扣10分;未经准假缺席市政协及其常委会安排的其他各类会议的,每缺席一次扣10分,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分;未经准假没参加市政协安排的培训活动的扣20分;一年之内未提交提案的扣10分;每年仅提交1份社情民意信息的扣5分,一年之内未提交社情民意信息的扣10分;一年之内,一次专委会或委员界别组织的视察调研、读书学习、社会实践等活动都不参加的扣10分。

“当年达不到60分的,劝其辞去市政协委员职务。被劝辞者应在30天内向市政协常委会提出辞职报告,逾期不提出辞呈的则转为撤销委员职务处分。”李建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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