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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将试点环保法庭 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日期:2011-01-18     作者:徐伟    阅读:1,293次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1月15日在重庆市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要以执法办案为核心保障经济转型。把司法能动作用的发挥作为协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重要手段,正确处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程中常见多发、涉及面宽的融资借贷、合同违约、项目转让、知识产权等纠纷。他透露,今年该院将试点设立环境保护审判法庭,借鉴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模式,对长江水资源、森林资源和其他环境保护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

钱锋说,2010年,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达61.1%,行政案件和解撤诉率达48.9%。在广大农村地区建成便民审判站300个,规范设置便民联系点1822个,在村社聘请便民联络员7991名,形成全国独一无二的便民诉讼网络,司法为民护民生扎实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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