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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来自沪船新公司的表扬信

    日期:2011-01-20     作者:律公科    阅读:2,903次
 

一封来自沪船新公司的表扬信

 

新年伊始,一封满含上海沪船新事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沪船新公司)感激之情的表扬信寄到了虹口区司法局,表扬上海宏翰律师事务所蒋宏、陈怡二位女律师尽心尽力尽责圆满地帮助公司解决了一件棘手的法律纠纷。

2009年夏天,沪船新公司接群众举报获知公司租借给他人办公使用的溧阳路135-145号房屋被违法转租给周某,并由其分割为一百多小间群租给近200名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等隐患堪忧。沪船新公司多次自行上门整顿协调无果后,于20105月委托上海宏翰律师事务所蒋宏律师、陈怡律师处理此事。

两位女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到实地排摸租户情况,考虑到外来务工人员早出晚归的情况,她们经常是晚上89点上门进行调查。在实地了解情况后,她们提出了诉讼和安保工作同时进行,依靠法律手段来维护公司权益的方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两位律师多次受到周某代理人的威胁,对方甚至在法庭上叫嚣“要律师的好看”,但她们并未因此退缩,依然镇定自信地继续代理,并打赢了官司。同年11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面对着被执行人的极端不配合甚至抗拒执行和近200名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居住问题,两位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逐条驳斥被执行人的不合理要求,同时又不辞辛苦地登门对群租户们释明利害、劝导他们尽快另寻住处。她们根据勘查情况制定出详细的执行计划,耐心地与执行法官进行沟通。执行方案确定后,从同年116日开始,两位律师带领事务所其他4位同事,牺牲休息日,每天从早上8点到晚上9点坚守在阴冷潮湿的现场,给租客发清退通知和清退费用、监督退房封门等。在她们的不懈努力下,经过短短的五天就清退了全部近200名群租户,没有引发群体矛盾。

两位女律师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效令沪船新公司深受感动,他们在信中这样写到:“巾帼不让须眉”,蒋宏、陈怡二位律师的工作,不仅仅让我们看到了“律师”的专业素养,也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律师”这个职业群体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所起的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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