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中,涉及68名处级干部;给予党纪处分429人,其中开除党籍202人,留党察看45人,撤销党内职务9人;给予政绩处分181人,其中开除43人,撤职3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0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95万元。
去年,全市执纪执法机关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25件,27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0人受到刑事处理。
去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继续保持对腐败分子坚决惩处的高压态势,查处的大案要案主要有: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肖作义(正局级)涉嫌受贿案;江夏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钱祖武贪污案;硚口区委原委员、区建设局原局长朱星华受贿案;洪山区计生委原主任陈健受贿案;市路桥收费中心原主任赵近秋受贿案;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张汉华受贿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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