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铁路两级法院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
日期:2011-02-23
作者:杜冠睿
阅读:1,534次
2月22日,记者从乌鲁木齐铁路法院系统工作会议上获悉,从2011年起,乌铁法院系统体制改革工作正式启动,乌铁两级法院被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改革后,乌铁两级法院之间以及与高级法院之间将形成全国独有的直管模式。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肉孜·司马义说,目前,新疆铁路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铁路事业的高速发展需要铁路法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这项改革既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司法统一性的客观要求,也是适应铁路建设大发展新形势的迫切要求。
据了解,2010年,乌铁两级法院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司法公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55件,结案率同比上升28%,其中受理刑事一审案件结案率为100%。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张永江说,改革后,乌铁两级法院之间以及与高级法院之间形成全国独有的直管模式。在业务工作中,二者是审级独立、上下监督指导的关系;在干部管理、政务工作、后勤保障方面各司其职的同时,又是统筹协调的关系;在执行工作和党建工作中,二者是垂直管理的关系。各院要积极探索,加强协调,减少磨合期的混乱和阵痛,最大程度发挥整体合力的作用,力争尽快达到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