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动态

业内动态

西安一律师状告双汇 提出精神索赔一元钱

    日期:2011-03-18     作者:王帅 谈秋月    阅读:2,765次
平时没事的时候,都会买一根“双汇”火腿肠解解馋,这是西安韩先生坚持了十几年的习惯了。可是最近,双汇火腿肠被爆出使用“健美猪肉”制作火腿肠,这让韩先生非常生气,决定向法院起诉双汇集团。

韩律师说,他曾经是“双汇”火腿肠的忠实消费者,从上大学到现在工作,只要是没事他都会剥上一根火腿肠吃,在他的影响下,妻子和孩子也迷上了吃“双汇”火腿肠。

韩律师妻子:(孩子)就从半岁的时候一直吃到现在1岁6个月了,整整吃一年了,一天至少吃一根。

可是就在最近,“双汇”火腿肠被爆出添加了瘦肉精,查阅了相关资料,韩律师居然发现瘦肉精会对人体产生相当大的危害。

律师 韩朝泽:会产生恶性肿瘤,还有四肢无力,让我们消费者特别害怕,原来信赖的品牌怎么变成这样。

韩律师认为,虽然现在他和妻子身体还没出现什么不适反应,但是一岁多的宝宝吃了这么长时间的火腿肠,让人不免揪心宝宝的健康。

韩律师妻子:当时心里难受的很,害怕宝宝会吃出什么问题,就想给他作出个检查,关键以前吃那么多没发票。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韩律师收集到自己近几次买火腿肠的发票决定状告双汇集团,让双汇集团双陪赔偿自己购买火腿肠花费的五十多块钱.并赔偿精神损失一块钱.今天韩律师已经向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提交了起诉状。他表示,如果要检查出身体有问题,将会增加赔偿额。

律师 韩朝泽:这个一块钱是象征性的,这也是通想过这个诉讼让双汇集团对消费者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失赔偿。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