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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今后法官接受当事人吃请 一律停职

    日期:2011-03-24     作者:刘立纲    阅读:1,660次
今后,法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公正执法、滥用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徇私枉法、贪赃枉法的,一律清除出法院队伍。 3月23日,(辽宁)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法官行为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及严惩办法。

    会议指出,目前少数法院干警违法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个别法院干警群众观念淡薄,损害群众利益和伤害群众感情的问题时有发生。所以,坚决遏制司法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问题。

    会议要求,今年,全省法院将围绕反腐倡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重点抓好审判、执行权力分解和相互制约的制度,从案件进入法院到最后结案,要有一整套严格的管理程序,包括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效率管理、审判绩效评估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会议指出,要推进司法民主,落实司法公开,继续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和审务公开,扩大庭审网上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范围,在巩固省法院和各中院成果的基础上向基层法院延伸。建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在监管场所公示制度和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听证制度,确保减刑、假释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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