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律师协会领导学习精神感人
日期:2000-12-13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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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律师协会举办的新疆律师培训班开班以来,作为领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新疆律师协会会长张良以及新疆律师协会秘书长杨琳,始终以普通学员身份参加培训班学习。几天来,他们与律师们一道,听取了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顾长浩关于“完善房地产法律制度的重要性”的演讲、上海市政府法制办经济处处长唐民皓关于“中国入世与西部开发”的演讲、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关于“建筑工程法律实务的新课题及对策”的演讲、上海虹桥律师事务所主任崔惠平关于“律师如何在房地产开发及交易中提供法律服务”的演讲,并参加了电脑初级培训。张良会长和杨琳秘书长与律师们一样聚精会神地听,认认真真地做笔记,以饱满的学习热情和严肃的学习态度给全体学员作了表率。领导干部这种身体力行的作风和感人的学习精神,使新疆律师培训班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学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