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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雨绸缪,黄浦区司法局领导调研基层律师事务所,为贯彻新《律师法》准备

    日期:2008-02-22     作者:黄浦司    阅读:2,565次
        
    
    近日,黄浦区司法局局潘鹰芳局长、杨冬雨副局长就新修订的《律师法》实施后如何推动我区律师工作的发展,前往区属中建律师事务所调研。
    2月19日,潘鹰芳局长、杨冬雨副局长率律师公证管理科、法制科相关人员一行前往区属中建律师事务所,就新修订的《律师法》实施后如何更好地推动我区律师工作的发展,听取意见和建议。在听取了丁晓文主任就该所08年律师管理和发展情况的汇报后,潘局长要求:1、区属律师事务所要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律师法》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好相关规定,努力完善事务所内部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提高法律服务水平;2、司法行政机关的相关科室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能,杜绝出现管理上的空白。
    日前,黄浦区司法局就加强学习新修订的《律师法》对区属各律师事务所提出要求,就学习新修订的《律师法》向区属各律师事务所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一是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把学习宣传同维护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国联系起来;二是组织落实,系统学习,使广大律师充分认识自身的职责和义务;三是明确责任,完善管理,各所要在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机制,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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