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当事人的幸福
日期:2007-01-14
作者:赵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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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初,朋友小史约我聚餐。席间认识一位美女小珮,23岁,前年刚结婚,现在小孩已过周岁。吃饭时,活泼的她满脸是幸福。她对我们说,要是她的儿子也22岁结婚生子,她45岁就可以做奶奶了……说到兴奋处,她两眼放光。
两个月后的一天,突然接到小珮的电话,要约我见个面。在电话中,她极为认真地告诉我,她要离婚!那么美满的婚姻,她又为什么急着要离婚呢?为了回答我的问题,她十分细致地罗列了许许多多要离婚的理由。我耐心地聆听着,想着对策。没等她讲完,我插话说:“我最近很忙,作为一名负责任的
律师,等手头的事儿忙完后,几周内一定会主动打电话给你,和你好好谈谈离婚的案子!”而事实上,我并没有打电话给她。
半年后的某天,我又接到了小珮的电话,她在电话里申明:“这次,我是真的决定要离婚了,这段时间我一定要和你见个面!”“小珮,看来你这次是下定决心了!”我说:“我们虽是一面之缘,但既然是朋友,我一定会全力帮你!只是,我手头有好几个案子都快要结束了,回头我马上联系你!”但后来,我还是没有打电话给她。
十月长假的某日,我打电话给朋友小史,约他出来聚聚。小史回绝了我,原来他一个朋友的小孩满两周岁生日,请他吃饭去,还说这个朋友我也见过。“是不是小珮啊?”我猜道。小史笑道:“才碰过一次面,隔了那么久还记得住名字,不愧是
律师啊!”小史告诉我,小珮现在非常开心,在浦东买了新房子,和丈夫、公公、婆婆住在一起,一大家子人其乐融融,很是幸福。
听着小史的电话,我心里乐开了花。当时,我故意对小珮一而再、再而三地推托,就是因为有多年经验的积累:像小珮这样一个年轻的女孩容易激动任性,一碰到挫折就会轻易放弃。婚姻是两个人的事,需要磨合,她真正要做的是进入她的角色,静下心来感受自己已有的幸福。实践证明,我对这个离婚案子的处理是十分完美的。
现在,有人问我:做
律师最开心的事情是什么?我说,看到当事人真正地获得幸福,是我们婚姻
律师最开心的事情。(作者为上海中联
律师事务所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