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协:涉事律师违规
日期:2008-06-06
作者: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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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明德律师事务所和丘红海律师存在违规。”昨日下午,针对60多名劳务工投诉律师代理涉嫌侵吞他们160万元加班费一事,深圳律师协会召开听证会作出认定,具体处理意见将在一周内公布。
该起投诉的缘起是代理律师在代理一家工厂72名员工劳动报酬案件时,劳动仲裁判定支付工人200万元,但到了法院,律师与3个员工代表调解的结果却是40万元,难以接受这一结果的工人们认为律师有违职业道德,将其投诉至深圳律协(本报5月28日曾作报道)。
[律协]律师风险代理劳动报酬案违规
在昨日的听证之初,担任裁判官的深圳律协纪律委员会委员就开宗明义:本次听证会调查的内容是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是否有违规行为。
被投诉的不仅有丘红海律师本人,还有其所在的深明德律师事务所。该所负责人在听证陈述中则认为,丘并没有违规,只是沟通工作没有做好。
对于为何3个员工代表没有与多数当事人沟通问题以及仲裁费的收取问题,丘解释称,双方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和授权委托书,在收费时开始开具了收据,后来也补开了发票,在调解过程中,调解方案也经过代表签字确认。对于为何接受调解方案,其解释称,仲裁阶段是以提起仲裁的团体进行审理,但被厂方起诉到法院后,就分解为以一个人为一个案件的单个案件合并审理。原先员工在加班时间等证据方面都有不足,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后来在法院主持下,通过与员工代表的协调接受了调解。因为也属于特别授权,方案也经过员工代表同意,因而认为并无不妥。但员工对他的一些解释并不认可,认为丘欺骗他们在空白纸上签名,并多收了仲裁费。虽然是坐在一张桌子上面谈,员工的情绪仍然较为激愤,在认为有不相符合之处就大声指称丘造假。
在审理结束后,七名评议团成员经过集体讨论,最后提交给“裁判官”的答案是:深明德律师所和丘红海本人存在违规。“裁判官”向本报进一步阐述说:按照规定,劳动报酬类不适用于风险代理,但丘采取了收取17%裁定所得的风险代理形式构成违规,深明德律师所在风险代理的合同上加盖律师所公章,因而也构成违规,此外,丘本人还在南山区的律师所之外,在沙井另设固定的办公场所,也构成违规。
[员工]向法院申请再审
对于员工较为关心是否串通问题,“裁判官”认为,这需要公安机关调查,如果有结论认定,律协也会追加处罚。对于签字问题,“裁判官”也认定,无论此前对方是给你一张白纸或是否有其他内容,签名即确认,后果由自己承担;对于仲裁费的收取,“裁判官”认为,无法查明这笔费用,因而无法裁定;对于代表资格问题,他认为,在仲裁阶段代表的推举经过员工签名确认,但到了诉讼阶段,都是一个个独立的案件,都是自己代表自己,因而不存在代表名额问题,也不构成违规。
按照员工的诉求,是希望得到当事律师事务所停业整顿和当事律师停业一年的处罚,据悉,深圳律师协会在七天内将对违规律师事务所和当事律师作出具体的处理,包括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责令改正,最严重即提请吊销律师执业资格。昨日下午,虽然涉事律师事务所被认定违规,但与会的员工代表认为,那笔钱能否拿到并不能通过律协的听证解决。目前,部分员工已经向法院申请再审,也有法律人士分析认为,如果法院认定在调解过程中存在不合法,可以认定调解结果无效,重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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