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司法局就律师做好“法律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提出要求
日期:2008-04-24
作者:律公科
阅读:2,027次
黄浦区司法局就律师做好“法律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提出要求:一要区属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加强法律服务对和谐社会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服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把主题实践活动引向深入;二要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区司法局的相关科室要做好活动的统筹安排,并就具体工作给予指导帮助,各事务所要积极参与,要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三要切实有效地推进活动的开展,要紧紧围绕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保证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